《乌兰察布市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 意见》政策解读
《乌兰察布市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
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乌兰察布市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部署,坚持“大物流”发展战略,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为核心,加快夯实物流业基础,加强资源集聚、构建枢纽网络、发展枢纽产业,物流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绩。但同时,我市物流业设施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够健全、交通运输能力不足、产业融合发展不畅、物流成本偏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制约了我市物流业的发展。为解决我市物流业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一段时期重点任务,促进我市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18〕1886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意见》(发改经贸〔2019〕352号)
3.《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9﹞1475号)
4.《关于印发<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20〕1315号)
5.《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内发改经贸字〔2020〕69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含六部分具体内容。
一是总体要求,主要是明确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并提出按照“打造北向物流通道、打造北向开放平台、打造北向产业融合基地”的发展定位,明确我市物流业发展的思路。
二是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主要是提出优化国家物流枢纽各片区建设布局、推动补齐口岸功能、提升国家物流枢纽交通运输能力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全市国家物流枢纽重点项目和“十四五”时期全市重点交通项目。
三是提出推动物流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相关内容,在一产方面,以冷链物流为重点,推动物流业与农牧业相结合;二产方面,引导产业集中区域加快建设物流节点,构建以物流为核心的制造业产业布局;三产方面,以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为重点,推动建立城乡消费物流体系。
四是降低全市物流运输经营降本,分别围绕降低公路货物运输成本、降低中欧班列等铁路货运收费、降低物流企业建设经营成本等方面,提出相关具体措施。
五是加快物流通道与物流平台建设,重点围绕加快构建北向物流通道、积极参与内蒙古自贸区建设、加快打造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等方面,提出相关工作任务。
六是加强对物流业发展的保障支持,重点围绕完善统筹协调机构、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加强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推动物流业发展的相关保障措施。
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任务,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以物流业为核心构建全市枢纽经济新格局。